我国的法治建设至今已有40余年经验,从“正名法治”到“定义法治”,再到如今的“共建共享”,民间力量开始登上法治建设或者促进法治建设的舞台。在当前各种规范构建意义的第三方组织法治功能研究的前提下,作者结合自身所经历的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发挥自身优势,集中力量进行的法治促进活动,对其进行实践性考察,无论是“政府法治形象选美”还是“法学教育”,都能够为当前第三方组织促进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方向。在实践考察的基础上,再回归理论总结,结合当前第三方组织的部分理想功能,对第三方组织促进法治建设提出反思和完善建议,以期逐步实现民间、社会力量对法治建设责任的担当和积极推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