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张志著
出版社: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
CIP号:2016320482
书号:978-7-5161-9531-4
出版地:北京
出版时间:2016.12
定价:¥55
我国1994年仲裁法颁布以来,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了重新组建以及经济快速增长,我国国内和涉外仲裁事业都得到快速发展。香港和澳门回归以后,我国仲裁实践显得更加多样。但是,现行仲裁法依然存在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过严、未准许临时仲裁程序、仲裁庭职权不足、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仍进行实体审查、对法院涉及仲裁的程序规定不明确等问题。经过研究,作者提出未来我国仲裁法改革应顺应全球仲裁立法改革自由化、国际化和本地化趋势,鉴于示范法已经成为各国实现仲裁立法现代化主要标准和途径,我国仲裁法也应当通过采纳示范法,从而克服现有法律缺陷,解决我国仲裁理论和司法审查实践工作的诸多问题,真正实现仲裁程序中的私法自治。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增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仲裁法律的协调,提高我国广泛参与国际商事仲裁业竞争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