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汇编对欧盟市场滥用行为(Market Abuse)监管领域内18项立法文件进行翻译。这18项立法文件是由欧盟机构根据《欧洲联盟运行条约》(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)、《德·拉罗西埃报告》(De Larosière Report)和《拉姆法鲁西报告》(Lamfalussy Process)的规定,于2014年至2018年间,针对欧盟资本市场中内幕交易、非法披露内幕信息和市场操纵行为(统称为“市场滥用行为”)监管所制定并颁布的三级立法。第一级立法(框架法律)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制定并颁布的1项条例,第二级立法(配套实施细则)是欧盟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14项授权条例与技术标准,第三级立法(成员国的执行与适用)是欧盟证券与市场管理局(ESMA)制定并颁布的3项监管指南。这三级立法是欧盟监管市场滥用行为的原则与规则,旨在消除欧盟各国间法律分歧引发的严重竞争扭曲,协调欧盟各国的市场滥用行为监管制度,促进欧盟资本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。